污水運營73個知識點匯總(一)--無錫田鑫化工每天分享10個
1、污水處理廠組織結構
污水廠生產運行功能主要由廠部、運行部(包括中心控制室和各工段)、動力維修部(包括電工班和維修組)與化驗室實現,由運行部指導各工段的運行工作。污水廠的動力與設備維護體系主要由日常維護,定期檢修,故障維修與改善維修組成。
除污水處理系統運行外,運行部人員亦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包括日常巡檢及簡易常規維護,如加潤滑油、清潔、清換過濾器、小部件的緊固調整設備等(一般完成工作任務時間約為0.5小時)。動力維修部主要負責設備的定期檢修,故障維修及改善維修。實驗室行政上由排水公司直屬,實際上設在污水廠,并在廠長的協調下與運行部緊密配合進行工作。污水進廠的調度由廠部在運行部協助下與排管處及泵站進行。
水質監控指標按《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和建廠時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確定的級別執行,各檢測項目的檢測周期參照《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CJJ60-94執行。
即PH值、SS、BOD5、CODcr、NH3-N、TN、TP每日一次,糞大腸菌群數每周一次,其余檢測指標每半年檢測一次。一般排水公司為確保污水處理廠能夠達到環保局要求,會適當提高對污水處理廠的監控標準。
排水公司對污水處理廠的技術考核指標至少應包括以下范圍。
水質:出水水質達標率:CODcr、BOD5、SS、NH3-N、TN、TP每2h采樣一次,取24h混合樣,以日均值計。糞大腸菌群指標每周一次。
出水水質達標率(%)=(月檢測指標總合格次數-不合格數)*100/月檢測指標總數
水量:未處理污水溢流率(%)=(進水泵站送水量-污水廠實際處理量)*100/泵站送水量
化驗任務完成率:化驗任務完成率(%)=(實際檢測項目數*100)/按項目及頻次應檢測項目數
設備儀表完好率:設備儀表完好率(%)=(考核機組完好臺數*100)/考核機組總臺數
隨著公司機構的健全與管理經驗的提高,其它指標亦可逐步納入考核范圍。
人員培訓工作:系統初次運行是污水處理廠投入正常運行前的重要步驟,操作人員在此階段應為系統以后的正常運行積累經驗。在系統進行初次運行前應完成對全體員工的崗位培訓和安全培訓工作。
各單元處理構筑物內的清理、防腐和設備緊固:污水處理廠投入正常運行后可能長時間不能停運,故在系統進行初次運行前應清掃全部構筑物中的垃圾雜物,同時應仔細檢查和修補構筑物和機械設備的油漆、防腐和緊固情況。
系統單機調試、構筑物滲水測試:系統單機調試和構筑物滲水測試應在系統初次運行前,包括水處理系統和泥處理系統的各工藝水池,工藝設備,輔助設備及閘閥及堰門等。由土建分包商和設備供應商,安裝單位分別完成,并提交單機調試和構筑物滲水測試報告。同時注意工藝中有標高要求內容的校核,例如各轉刷的標高一致,并與堰門標高協調。污水處理廠相關人員應參與該項工作,并對單機調試和滲水測試工作進行驗收。
檢驗進出水條件:系統進行初次運行前,污水收集系統應具備收集和提升污水能力,并能夠通過污水收集控制系統控制進水量和進水時段,同時,應確保污水處理廠出水管道與受納水體連通,以保證經過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尾水能排入受納水體中。
復核設計負荷時工藝流程的過水能力:復核設計負荷時工藝流程的過水能力是指復核自進水提升泵到出水口工藝流程的過水能力能否達到設計負荷。由于已通過單機調試,可以用污水進廠進行復核以節約清水。如出現問題應通知承包商進行改建,直至達到設計負荷。
系統聯動:新建污水處理廠系統聯動應由總承包商完成。系統聯動試車的目的是檢驗設備運行、工藝參數監測和調控能力以及檢驗設備間運行的協調性。在系統聯動過程中應重點調試自動控制和現場控制系統運行情況。
接種污泥應采用附近城市市政污水處理廠的剩余污泥,為減輕運輸壓力應取脫水干化后的污泥。一般先在一組氧化溝中培養,培養成功后通過回流污泥泵打入第二組氧化溝繼續培養活性污泥。
向氧化溝反應池進水并啟動水下推流器。持續進水到氧化溝中水位達到設計有效水深的1/3時,將接種污泥均勻地投入到氧化溝反應池中,采用鼓風曝氣系統開始曝氣,同時連續進水至氧化溝反應池中水位達到設計運行水位(采用轉刷或轉碟曝氣系統,在此時開始曝氣),在污泥接種完成后的持續進水過程中逐步增加曝氣量至曝氣量達到限值。
氧化溝水位達到設計運行水位后,持續進水至二沉池中。當二沉池進水2小時后啟動沉淀池刮泥機和污泥回流泵,使在二沉池中沉淀的活性污泥在污泥馴化初期能快速地被收集,并回流到生物處理池中。污泥回流率應通過觀察回流污泥情況進行調整,一般情況下污泥回流比,應控制在50~100%之間。
當二沉池達到正常運行水位,應觀察活性污泥狀況,控制進水,直到出現模糊不清的絮狀物,這時可適當進水,換水以補充營養物,換水量可控制在氧化溝池容的25%再重復上述操作。當二沉池開始溢流時,啟動后續污水處理工藝,如消毒工藝。
在生物處理池水位達到正常運行水位后應隨時監控氧化溝中溶解氧(DO)濃度值(通過溶解氧測定儀),以判斷曝氣量是否足夠,并作出相應調整。在活性污泥馴化過程中,溶解氧的濃度應能滿足以下三方面可能發生的情況下:
a)進水和回流污泥中溶解氧濃度較低;需要較多充氧量;
b)進水缺氧,需要有足夠的溶解氧將其快速改變成充氧環境;
c)當污水中營養物質豐富,需要大量的溶解氧來滿足微生物的生長。
在污泥馴化的過程中,溶解氧的比較低濃度應確保氧化溝出水口處溶解氧濃度不小于1.0mg/L。在活性污泥馴化的第一階段中,由于活性污泥的濃度較低,在曝氣的過程中可能會產生大量的泡沫,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如采用噴灑水滴等措施來去除泡沫。
污泥馴化工作進入第二階段后,監控溶解氧的同時,應開始監測活性污泥的30分鐘沉降比(SV)和營養物質參數。在進行監測活性污泥沉降比的過程中可以發現在此階段的前幾天泥水混合物的顏色幾乎同進水的顏色相同,隨著曝氣時間的增加,泥水混合物的顆粒變大,沉降性能變好,并且顏色逐漸變為黑褐色。
在此階段中活性污泥沉降比可達到20%。檢測營養物質的目的是為微生物的生長提供條件,在活性污泥馴化的過程中營養物質的參數BOD:N:P應控制在100:5:1左右,若不能達到此參數應投加營養物質進行調節。
活性污泥馴化工作進入第三階段后,活性污泥馴化工作基本完成。在此階段中,應嚴格按照樣表3-1中所列分析計劃,對泥水混合物的關鍵參數進行監測、分析和控制,并保存相關數據供系統正常運行參考。
當活性污泥濃度值達到規定范圍并相對穩定時,可以認為活性污泥馴化工作基本完成。污水經生化和沉淀處理后,出水SS應達標。在該階段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操作情況進行剩余污泥排放。
該階段的目的是記錄運行參數,即活性污泥30分鐘沉降比(SV)、生物鏡檢、污泥回流比和剩余污泥排放量等關鍵控制參數。為系統的正常運行提供參考。當進水濃度較低、污泥生長情況較差的情況下應增加污泥回流比,同時當污泥膨脹等情況發生時應減小污泥回流比。
在污泥馴化的該階段和以后系統正常運行的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污泥回流比,如果沒有保證污泥回流比,可能會出現以下現象:
沒有足夠的活性污泥來處理污染物。這種情況通常出現在系統啟動的前一到兩個星期;若污泥回流比較小,導致污泥在沉淀池中停留時間較長,污泥在二沉池中發生厭氧反應,可能會出現上浮和臭味;污泥在二沉池中形成較厚的泥層,可能導致出水懸浮固體濃度較高;當有足夠的溶解氧濃度的情況下,活性污泥在生物處理池中將產生硝化反應,可能會導致沉淀池中發生反硝化反應導致污泥量增加。
污泥馴化的第四階段結束后及污泥馴化工作完成后,活性污泥各運行參數都應在設計控制范圍內并相對穩定。
溫度是影污泥馴化的環境因素之一,各種微生物都在特定范圍的溫度內生長,污泥馴化的溫度范圍在10~40℃,比較適合的溫度在20~30℃。故建議系統的初次運行不要放在冬天進行。
pH值也是影響因素之一。在污泥馴化和以后的正常運行過程中應將系統的進水pH控制在6~9之間。
良好的營養條件是菌群代謝、生長的前提。在污泥馴化的過程中應將營養物質的參數控制在BOD:N:P為100:5:1左右,為污泥馴化提供良好的生長條件。
DO是污泥馴化過程中的主要控制指標,在污泥馴化過程中應將DO的范圍控制在0.5~2.0mg/L。(溶解氧濃度測量點為,轉碟曝氣器水下游4.5米處)。DO可以通過溶解氧測定儀檢測,也可以通過人工檢測,以了解DO在池中的變化規律。